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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Firefox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保障综合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交流与我院综合考核相关的内容。我院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综合考核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须签署《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不违反考试规则纪律。
二、进入综合考核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基本要求,我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我院统计学专业2024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分数线和名单已在我院官网公布(网页链接:http://isbd.ruc.edu.cn/zsxx/sqkhz/35bc41310bf84387b3c8fbfb9b382458.htm。)
三、综合考核形式、内容与日程安排
考生在参加综合考核前,须向我院提交《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未按要求提交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相关材料将通过邮件发送给各位考生,请注意查收。
2024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采取线下方式开展,将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具体内容包括:
(一)形式和内容
1.笔试:限时闭卷考试,笔试时长2小时;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课120分,英语3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基础、创新思维、学术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50分,包括英语、专业课和综合素质,其中英语满分40分、专业课满分70分、综合素质满分4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日程安排
1.报到
(1)考生应于2024年3月22日上午8:30到达中国人民大学崇德西楼702会议室进行线下报到。
(2)考生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原件及其相关纸质材料。【该材料的电子扫描版提交要求及时间以邮件通知为准】。
②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科和硕士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应届硕士还需提交硕士阶段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还需提交硕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见附件1)。
⑤考生本人签名的《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
⑥考生本人签名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承诺书》(仅应届生须提供,见附件3)。
未提交如上材料不得参加报到和综合考核,规定时间前未提交我院要求的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2.笔试
时间:2024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崇德西楼702会议室
考生须提前阅读《考场规则》(见附件),于考前15分钟开始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入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后不得参加当场考试。
3.面试
时间:2024年3月22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崇德西楼702会议室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90分(含)以上,英语面试成绩24分(含)以上、专业课面试成绩42分(含)以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24分(含)以上,即为考核合格。综合考核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对各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根据权重加权求和后排序,笔试成绩权重为60%,面试成绩权重40%。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权重+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权重
五、推荐原则
我院以综合考核总成绩作为推荐依据,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和递补名单。
拟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我院博士生拟招生人数(不含专项计划考生)将根据学校下达计划拟定,录取阶段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并结合生源及综合考核成绩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综合考核期间及后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1.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应当保证在招生系统中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畅通、邮箱正确。
请考生注意及时接收短信、电话、邮箱的通知;若联系方式有变更,请提前联系我院进行更改。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要求确定。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62510977
邮箱:isbd@ruc.edu.cn。
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
2024年3月11日